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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济药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21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8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阮澍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104,980,51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9.7691%。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87,592,065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24.83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7,388,448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93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
代表股份 17,388,44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9308%。
    3、公司在任董事 9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9 人;公司在任监事 3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 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
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980,5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88,4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980,5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88,4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3、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980,5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88,4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4、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980,5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88,4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980,5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88,4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980,5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88,4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980,5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388,4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洪波、戴威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主
体资格、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