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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龙控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13  

						 股票简称:欣龙控股         股票代码:000955       公告编号:2020-061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未表决通
过。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12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公司企业技术
中心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向东先生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00 人,

代表股份 152,671,7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8,505,60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93 人,代表股份 54,166,144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0.7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98 人,代表股份 57,047,64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236,2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6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2 人,代表股份 53,811,444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 9.99%。
    (二)见证律师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

                               2
    总表决情况:同意 9,892,0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6.48%;反对 142,649,6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4%;弃权 1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892,0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7.34%;反对 47,025,5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2.43%;弃权 13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

    表决结果:未通过。

    2、《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958,7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70.71%;反对 44,139,4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28.91%;弃权 57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89,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22.24%;反对 43,784,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6.75%;弃权 57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5%。

    表决结果:通过。

    3、《2020 年绩效考核奖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954,0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71.36%;反对 30,762,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20.15%;弃权 12,95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684,6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3
东所持股份的 23.99%;反对 30,407,3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53.30%;弃权 12,95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41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71%。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虞荣方律师、张辛律师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证
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本

次大会通知中列明;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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