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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龙控股: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志勇)2021-04-27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中,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以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
立董事的职权,继续尽职、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本人在
此汇报2020年度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
    在 2020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应参加公司 7 次董事会,实际参加
7 次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在审议董事会会议议案时,本人认
真阅读了公司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时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咨询和沟通,
谨慎地行使表决权。运用专业知识和能力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提名、公司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内部控制、
证券投资、聘请审计机构、银行理财、调整董事津贴、制订公司绩效
考核奖方案、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
并对公司日常经营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提升治
理水平作出了努力。同时,在决策时,本人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
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
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股东大会
    在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列
席了上述股东会会议。在会议中,本人认真听取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
的意见和建议,参与了公司高管与股东之间的讨论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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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主要有:
   (一)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在该次会议上,本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意见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3.关于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专项意见
   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5.关于对公司续聘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
    6.关于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
意见
   7.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在该次会议上,本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对调整董事津贴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对公司 2020 年绩效考核奖方案的独立意见
    (三)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本人发表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表了独
立意见。
    (四)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在该次会议上,本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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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与嘉兴天堂硅谷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0. 关于对调整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1.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了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在 2020 年
度,本人依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职责,对 2019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续聘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后并出具书面
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0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
    在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新聘钱军强先生为副总裁、
李翔先生为董事会秘书。本人督促和推动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
并核查了上述人选提交的相关资料及提名的流程。
    (二)公司在疫情期间的生产经营情况
    2020 年新冠疫情期间,由于公司是防疫物资的生产企业,本人
对公司防疫期间的生产经营情况予以了特别的关注。在疫情期间,公
司第一时间响应国家号召,紧急制定 “设备不停机,员工三班倒”
的运行机制,通过应急调整产品结构、优化产线、全力保障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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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生产供给。同时,公司向医院、学校、部队、政府机构等捐赠口
罩、防护服及现金等,积极配合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鉴于公司在抗击
新冠疫情过程中所做的贡献,被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授予“全
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公司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
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一直是本人需要重点关注的事
项。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核。在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所有担保事
项均按相关要求对风险进行评估,风险可控,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报告期内,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
    (五)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坚持谨慎
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性、
流动性的前提下,以适量的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同时,公司
及时跟踪投资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未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人认为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盈
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此本人是予以支持的。该事项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在大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未经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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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中过三分之二同意而最终未获通过。


    五、其他
    1、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
项的决策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2、在2020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3、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公司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性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六、总体评价和计划
    2020 年度,本人作为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协助。
    展望 2021 年,本人将继续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
勉尽职,更好地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价值、
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在未来能够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专此报告


                                       独立董事:高志勇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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