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欣龙控股: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8  

                         股票简称:欣龙控股       股票代码:000955      公告编号:2021-026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公司企业技术中
心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向东先生

                                   1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0 人,代表

股份 107,292,9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92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653,40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69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9 人,代表股份 6,639,53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233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9 人,代表股份 6,639,533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3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9 人,代表股份 6,639,53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2332%。

    (二)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719,4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7374%;反对 4,538,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4.2296%;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66,0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31.1176%;反对 4,538,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8.3492%;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2%。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667,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6894%;反对 4,569,0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4.2585%;弃权 5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14,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30.3419%;反对 4,569,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8.8161%;弃权 5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19%。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734,8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7518%;反对 4,522,6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4.2153%;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400 股),


                                3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81,4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31.3495%;反对 4,522,6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8.1173%;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2%。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701,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7211%;反对 4,555,5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4.2459%;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48,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30.8540%;反对 4,555,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8.6128%;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2%。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641,3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6646%;反对 4,616,1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4.3024%;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7,9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29.9413%;反对 4,616,1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9.5255%;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400


                                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2%。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667,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6894%;反对 4,547,5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4.2385%;弃权 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14,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30.3419%;反对 4,547,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8.4923%;弃权 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57%。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632,9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6568%;反对 4,624,5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4.3102%;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79,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29.8148%;反对 4,624,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9.6521%;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2%。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5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2,647,7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6705%;反对 4,609,8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4.2965%;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94,3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30.0371%;反对 4,609,8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9.4297%;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3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罗寒律师、解冰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7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