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等法院文件的公告2022-01-14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2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等法院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 涉案的金额:暂无
4.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所涉及的为决议纠纷,
其裁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直接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龙控股”或“公
司”)于2022年1月13日收到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
书》([2022]琼9023民初72号)及原告为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南筑华”)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显示该院已
受理了海南筑华诉公司、第三人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嘉兴天堂硅谷”)决议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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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西路
160 号金湾花园 B2011 房,法定代表人郭开铸。
被告: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澄迈县老
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于春山。
第三人: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
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32 室-79,法定代表人于春山。
2、诉讼基本情况
本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海南筑华《民事起诉状》诉称,2021 年
12 月 30 日,欣龙控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诉争董事
会决议,该决议包括两项议案,第一项是修改欣龙控股的公司章程,
第二项是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和表决修改公司
章程的提案。原告海南筑华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诉争董事会决议的内容
违反海南筑华与嘉兴天堂硅谷之间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约定,诉
争董事会决议是由第三人嘉兴天堂硅谷利用控制欣龙控股现任董事
会的便利强行表决通过,该董事会决议内容严重损害了欣龙控股以及
海南筑华的合法权益,诉争董事会决议存在法定的应予撤销的事由,
因此特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诉争董事会决议。其
诉讼请求为:
(1)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欣龙控股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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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表决方式表决通过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下
称“诉争董事会决议”);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欣龙控股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等全部
诉讼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尚未确定开庭时间。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也没有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由于本案所涉及的为决议纠纷,其裁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造成直接影响。
公司一直依法合规召集和组织董事会会议,保障公司董事对董事
会审议事项充分表达意见的权利,并对异议董事的意见完整披露。公
司尊重所有股东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合规行使权利,但是坚决
反对滥用股东权利,试图影响公司正常决策的行为。公司将基于法律
和事实依据应诉,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次在公司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之前,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向海南筑华发出的关于本案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已在网络上传播,
引起广大投资者关注,给公司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声誉损害。公司谴
责违反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义务的行为,并将采取相应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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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追究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公司将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并诚挚欢迎广大投资者依法合规参与公司治理。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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