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独立董事意见2022-03-11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期已届满。经控股股东嘉兴天堂
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后,拟提名鲍钺
先生、于春山先生、张晟先生、黄阳女士、张全有先生、郭开铸先生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何佳先生、张瑞君先生、高志
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何佳、张瑞君、高志勇一致认为:
1、上述董事候选人均进行了任职自查,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
相应职责。经核查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供给公司的资料,未发现有不得
任职或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2、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董事会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
独立董事郭义彬认为:1、根据本次董事候选人提供的资料,未
发现有不适合任职的情况;2、但是本次董事会的改选,不利于公司
的稳定;3、希望公司的主要股东能友好合作,共同推进公司发展。
独立董事: 何 佳 张瑞君 高志勇 郭义彬
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