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独立董事意见2022-03-30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
对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
拟聘请于春山先生为公司总裁、李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
总裁提名,公司拟聘请魏毅女士为公司执行总裁,潘英先生为公司副
总裁,郭勇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代晓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李翔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钱军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欧阳宇先生为公
司副总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
意见如下:
1、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进行了任职自查,并保证当选后
切实履行相应职责。经核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供给公司的资
料,未发现有不得任职或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2、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提名及选举程序规范,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董事会聘请上述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 何 佳 张瑞君 高志勇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