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志勇)2023-04-27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中,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以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
事的职权,继续尽职、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本人在此汇
报2022年度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
在 2022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应参加公司 7 次董事会,实际参加
7 次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在审议董事会会议议案时,本人认
真阅读了公司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时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咨询和沟通,
谨慎地行使表决权。运用专业知识和能力对董事会候选人提名、高级
管理人员聘任、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利润分配、内部控制、
日常关联交易差异、购买理财产品、改聘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客观的意见,并对公司日常经营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
司科学决策、提升治理水平作出了努力。同时,在决策时,本人保持
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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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上述股东会
会议。在会议中,本人认真听取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参与了公司高管与股东之间的讨论与交流。
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主要有:
(一)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在该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在该次会议上,本人就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三)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在该次会议上,本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意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3.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4. 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5.关于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在此次会议召开前,本人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就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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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变更 2022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
在该次会议上,本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意见
2.关于对公司变更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
1、在 2022 年度,本人依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组织
审计委员会委员开展以下工作:(1)对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工作
予以了高度关注,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 2)
密切关注审计工作进度,确认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在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后,认真审阅了其内容,并做出书面决议;
(3)对审计机构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4)不定期抽查跟
踪公司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5)对公司改聘 2022 年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6)审阅公司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相关资料,并出具相关说明意见。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召集人的组织下,集中听取公
司经营管理班子关于医药健康项目运行和处置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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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加快战略发展的专项建议的两个报告,参与讨论并提出相应建
议和意见,为管理班子未来的工作明确方向。
四、2022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
2022 年,由于受到行业产能过剩、市场需求不足、供应链运转
不畅、大宗原料价格大幅波动、国际贸易环境复杂等一系列因素影响,
非织造行业仍然处于调整周期。公司无纺布产品销量和价格均处于前
所未有的历史低位,受市场需求下跌、价格竞争激烈、大宗原料价格
高位运行、运输受阻等因素影响,开机率严重不足,公司毛利空间受
到较大程度挤压,主营业务盈利水平下降明显。
我们关注到公司一方面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资产、业务状况,主
动调整收缩了部分无持续盈利能力的业务,并对涉及到的产线设备、
设施等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了较大
额度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另一方面公司加大创新产品的研发和市场
开拓,提升产品力和服务力,通过组织人事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降低
成本、提升效率、激发活力,新产品、新客户本年度均有所突破,医
药配送及贸易业务实现较好盈利,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亏损扩大趋势。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一直是本人需要重点关注的事
项。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核。在 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所有担保事
项均按相关要求对风险进行评估,风险可控,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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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改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所确定的 2022 年度
审计费用具备合理性。报告期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较好地完成
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
(四)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
了核查: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合理预计、
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资金投资购买理财产品,降低资
金闲置成本。同时,公司及时跟踪投资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未影响
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董事、高管换届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工作和高管期满续聘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督促和推动公司董事会做好董事候选人、高级管
理人员的聘任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甄选和任职资
格提出了专业性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
1、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
项的决策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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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2022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
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3、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公司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性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六、总体评价和计划
2022 年度,本人作为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协助。
在 2023 年,本人重点学习全面注册下的新内容,参加各类培训,
继续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价值、有建设性的
意见和建议。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职,加强与董
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在未来能够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专此报告
独立董事:高志勇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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