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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能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鹏)2019-03-30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夏鹏


    本人作为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
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
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
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提名任命、
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2018 年,本人共参加了 8 次董事会会议,7 次股东大会
会议。
    履职期间本人按时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会议,认真
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无
异议。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的召集、召开以及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均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恪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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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营
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努力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公正,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希望公司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谢谢!




   独立董事(签名):




                              2018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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