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ShineWing N o. 8, Chao yang men Bei dajie ,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 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9BJA40260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对后附的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于2015 年12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 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东方能源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 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 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东方能源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方能源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方能源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新股之目的使用,未经 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令)及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 2015年12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953号),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7,743,613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9元。截至2015年12月29日止,共募集货币资金人 民 币 1,299,999,933.47 元 , 扣 除 保 荐 、 承 销 等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1,257,499,935.4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5BJA40092《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裕华西路支行开立的 45070154500000068账户,存放金额为人民币1,257,499,935.47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按照规定用途:收购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51%的 股权和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原名称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61%的股 权支付917,738,351.00元股权转让款,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用0.80元,补充流动资金 339,761,583.67元,账户余额为0元。 1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57,499,935.47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257,499,935.47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257,499,935.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015 年: 917,738,351.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2016 年: 339,761,584.47 2017 年: 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实际投资金 定可使用状 序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额与募集后 态日期/或截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止日项目完 号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额的差额 工程度 购买中电投石家 购买中电投石家庄供 1 庄供热有限公司 304,218,051.00 304,218,051.00 304,218,051.00 304,218,051.00 304,218,051.00 304,218,051.00 0.00 100% 热有限公司 61%股权 61%股权 购买对石家庄良 购买对石家庄良村热 2 村热电有限公司 613,520,300.00 613,520,300.00 613,520,300.00 613,520,300.00 613,520,300.00 613,520,300.00 0.00 100% 电有限公司 51%股权 51%股权 3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339,761,584.47 339,761,584.47 339,761,584.47 339,761,584.47 339,761,584.47 339,761,584.47 0.00 — 2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无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无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无 4.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无 5.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无 6. 其他需说明事项 无 3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日投资项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目累计产能利 承诺效益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率 2016 2017 2018 1 购买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 61%股权 — 不适用 不适用 — — 不适用 不适用 2 购买对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51%股权 — 不适用 不适用 — — 不适用 不适用 3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不适用 — — 不适用 不适用 4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无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 不存在差异。 六、其他 无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