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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能源: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19-03-30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深交所信息披露的要求,通过查验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相关证件
及财务报告等资料,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
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监管局深银监复[2004]186 号批准,由原深圳赛格集团财务公司重组改制设立的非银行

金融机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922079532,法定代表人:徐立红,注册资本

60 亿元。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金贸大厦 C1 座。

    2004 年重组后股权结构如下: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出资 15,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9%;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出资 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出资 3,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3,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中电

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出资 2,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5%;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江西景德镇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平顶山鸿翔热电有限公司出资 8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2%;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中电投

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3,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

    2007 年财务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增加注册资本金 4 亿元,截至 2007 年

6 月 27 日止财务公司已收到各股东足额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各股东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同新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公司 2007 年 6 月 27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同新验字[2007]第 2003 号验资报告。

    2009 年 3 月 11 日,财务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增资 120,000 万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所增加的注册资本由原股东认缴。所增加注册资本已经
同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09 年 3 月 11 日出具同新验字[2009]第 2001 号验

资报告。2009 年 6 月,财务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增资 300,000 万元,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 500,000 万元,所增加的注册资本由原股东单位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认缴。

所增加注册资本已经同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09 年 7 月 14 日出具同新验字

[2009]第 2006 号验资报告。

    2014 年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完成对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财务公司 2.8%

股权的收购,依据 2014 年财务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章程相应变更了股权结构。

    2015 年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和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

司分别完成对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景德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鸿翔热电有限

责任公司分别持有的财务公司 0.4%股权的收购。

    2015 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合并重组,

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更名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2015 年财务公司根据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章程相应变更了股权结构。

    2016 年 9 月 13 日,财务公司取得《北京银监局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调整股权结构

的批复》(京银监复[2016]502 号),同意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将持有的财务公司 28.8%

的股权转让给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财务公司 2016 年股东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财务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由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全额出资。2016 年 12 月 23 日,财务公司取得《北京银监

局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变更股权结构的批复》(京银监复[2016]736 号),

同意财务公司将注册资本从 50 亿元人民币增加至 60 亿元人民币。变更后财务公司的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60 亿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29 日止,财务公司已收到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缴

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0 亿元人民币。所增加注册资本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出具大信验字【2016】第 1-00275 号验资报告。本次变更后

股权结构如下: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出资 25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2.5%;国家电投

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14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4%;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出

资 1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6.67%;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

资 1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3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4,000 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 2.33%;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33%;吉

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3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出资 1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83%;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出资 10,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1.67%;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资 8,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33%;中电投核

电有限公司出资 8,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33%;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出资

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33%;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出资 2,0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0.33%;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出资 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33%;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出资 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33%。

    经营范围包括: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业务:对成员单位

办理理财及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

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

资;以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

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

发行财务公司证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

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银行间市场债券承销业务。

    2017 年 7 月 18 日财务公司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名称由原来的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变更

为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的母公司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所属的集团总部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018 年 1 月 12 日财务公司母公司变更工商登记,名称由原来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变更

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原股东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将全部股份转让给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出资由 20,000,000.00 元变更为 160,000,000.00 元,占出资比例由 0.33%

变更为 2.67%;原股东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将全部股份转让给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国家

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出资由 1,000,000,000.00 元变更为 1,080,000,000.00 元,占出资比例由

16.67%变更为 18.00%。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财务公司已按照《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经理层
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
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从制度控制、机制控制等方面,建立内控保障体系。形成董事会、监事会、高
级管理层、风险合规部、各业务部门及审计稽核部门为依托的组织架构体系。通过部门自律、
绩效考评、内审监督、责任追究等形式确保各部门、各岗位各司其职,为财务公司有效防范
风险、稳健经营夯实了基础。
    财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及各项手续费率严格执行中国人
民银行的规定。财务公司在人民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财务公司设
置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建立了信贷、投资、结算、计划资金、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策划发
展、综合管理、信息管理、审计稽核等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财务公司建立对各项业务
的审计稽核制度,并设立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的专职内审稽核部门,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内审稽核部门,
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
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
预测、评估和控制。为进一步提升财务公司风险管控能力,2016 年度,通过调研对标,财
务公司聘请具有专业服务能力的中介机构,开展了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优化项目工
作。在财务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各部门的积极协同配合下,经过评估、反馈、论证、总结,
形成了《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现状评估报告》、《业务授权管理手册》、《内控评价手册》、
《风险管理手册》、《风险预警管理手册》和《内部控制手册》等相关成果。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国家电投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业务管理办法》、《国
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收付管理办法》、《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账户管理
办法》、《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管理办法》、《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网上
银行业务操作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
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
过安全证书方式进行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
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专用章带出单位使用。
    (4)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具有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资格,未开展资金拆出业务,
资金拆入比例符合监管机构规定比例,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国家电投集团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
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并在贷款流程管理中严格执行财务公司信贷政策。财务公司制定了各
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包括《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国家
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贷审查委
员会议事规则》、《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管理办法》、《国家电投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融资类担保业务管理办法》、《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非融资类担保
业务管理办法》、《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国家电投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授信管理办法》等。对现有信贷业务制订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根据监管政策
的变化,及时对业务制度进行修订和调整,以适应不同时期业务发展的要求。财务公司信贷
业务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委托贷款等。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审
批人员对审查、审批失误承担责任,并对签署的意见负责;贷后管理人员对检查失误、清收
不力承担责任;放款操作人员对操作性风险负责。
    财务公司制订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信贷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财务公司所
有授信类业务须经 2/3 信贷审查委员会出席,出席会议委员 2/3 及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
    (2)贷后管理
    信贷管理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后检查、贷款本息回收、跟踪不良贷款变化趋势,努力
清收不良贷款、信贷档案管理等工作。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开展投资业务,建立健全了投资业务
管理制度,如《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业务政策》、《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国家电
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业务风险限额管理实施细则》、《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证券
投资交易员工作守则》、《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证券账户管理实施方案》、《国家电
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债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业务管理办法》等,本期新增了对金融机构的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并继续开展了短期证券投资
业务,并按照各类管理制度执行,投资业务风险控制良好。
    4.内部审计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稽核制度,建立审计稽核部,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建立内部审计
稽核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稽核和监督。针对财务公司的内
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
查,并进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评价。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
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建成于 2005 年,主要是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和公司信贷管
理、会计核算等。财务公司采用北京九恒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九恒星集团企业资金结
算管理系统、信贷管理系统,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网络及数据库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由国家电投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信贷、投资等各类业务方
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业务风险控制程序,较好的控制了各类风险,本年未发生风险事
件,实际执行情况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438.64 亿元,存放同业款项 94 亿元,存放
中央银行款项 24.95 亿元,发放贷款 290.55 亿元,吸收存款 335.67 亿元;2018 年度财务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62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11.72 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8.78 亿元。2018
年度财务公司积极面对金融市场的形式变化,不断优化调整传统业务,大力推进业务创新、
产品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2.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财务公司从未发生
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
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也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3.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加权风险资产总额
    =1,060,210.53 万元÷3,921,286.39 万元=27.04%,资本充足率大于 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余额为 0.00 亿元,资本总额为 1,060,642.91 万元,拆入
资金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3)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70%
    长、短期投资成本为 141,451.16 万元,资本总额为 1,060,642.91 万元,投资与资本总
额的比例为 13.34%,低于 70%。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余额为 110,542.51 万元,资本总额为 1,060,642.91 万元,担保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自有固定资产余额为 78,379.23 万元,资本总额为 1,060,642.91 万元,自有固定资产
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7.39%,低于 20%。
    4.股东存、贷款年末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存款           贷款
其中: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5,000.00     144,665.17      169,000.00
      2.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000.00       9,716.12
      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4,000.00       3,914.76       80,000.00
      4.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000.00      58,767.97      285,000.00
      5.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         96.93
      6.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10,000.00       5,616.93
      7.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8,000.00       991.73
      8.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16,000.00      11,121.55
      9.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2,000.00     27,612.72       45,000.00
      10.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2,000.00      2,472.13        2,583.75
      11.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2,000.00     13915.00        21,000.00
      12.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108,000.00      16,411.86      240,000.00
      13.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44,000.00       4,583.16       15,000.00
          合    计                                       600,000.00     299,886.03      857,583.75

    5.上市公司存、贷款年末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投资金额          存款            贷款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00021       14,000.00         3,914.76     80,000.0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000875                        15,866.89    150,950.94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600292       11,000.00             96.93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02380                       102,165.45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002128                        92,251.29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000958                        16,017.09     60,000.00
          合    计                                       25,000.00        230,312.41    290,950.94

    注:以上股东及上市公司存、贷款年末余额均为其母公司数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吸收存款 335.67 亿元,上市公司在公司的存款余额
占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的比例未超过 30%。
    综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8 年度严
格按照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第 8 号)规定经营,
经营业绩良好,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
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