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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能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30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7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年 3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 2017 年分别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2、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

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

编制财务报表,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

    2、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

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对公

司财务报告不产生重大影响。

    2、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合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

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

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

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
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

“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

入”明细项目;

    (3) “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

益”项目列报顺序调整;

    (4)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5)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

益”项目。

    本次执行《修订通知》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执行《修订

通知》,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

及其内容作出的合并、分拆、增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产

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财务会计信息更客观、

真实和公允。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理由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财务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

和公允。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