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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能源: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19年度临时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之补充公告2019-04-03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4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向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 2019 年度临时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之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国
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向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提供 2019 年度临时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码:
2019-023)。
    现对《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向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2019 年度临时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的相
关事项补充如下:
    原文“预计河北公司 2019 年度提供临时拆借资金上限不超过 7
亿元。按照资金占用的实际天数及金额,按照一年期基准利率水平予
以计息。”现补充为“预计河北公司 2019 年度提供临时拆借资金上限
不超过 7 亿元。按照资金占用的实际天数及金额,按照一年期贷款基
准利率水平予以计息。”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保证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能源”或“公司”)流动资金供应及对外投资的正常进行,国家电

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拟向东方能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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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资金拆借。预计河北公司 2019 年度提供临时拆借资金上限不超

过 7 亿元。按照资金占用的实际天数及金额,按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

率水平予以计息。

    2、东方能源与河北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3、公司召开第 6 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

得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临时拆借资金的议案》,李固旺先

生、吴连成先生、黎圣波先生、张腾先生、朱仕祥先生为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上述 5 名董事回避后,公司 3 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临时

资金拆借有利于公司增强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同

意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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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30000595404644T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 161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固旺

    注册资本:89596.8700 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投资、开发、经营及管理;电力、热力

工程建设的监理及招投标代理;电站、热力设备的销售;粉煤灰等电

厂固体废弃物利用的技术开发;对煤化工、路港、海水淡化及物流服

务的投资及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河北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

   资金拆借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9.78 亿元,净资产 29.09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 19.74 亿元,净利润

1.29 亿元。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河北公司拟向东方能源提供临时资金拆借。预计提供临时拆借资

金上限不超过 7 亿元。按照资金占用的实际天数,对实际占用金额以

一年期基准利率水平予以计息。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河北公司按照资金占用的实际天数及金额,按照一年期基准利率


                                3
水平予以计息。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

拟向东方能源提供临时资金拆借。预计提供临时拆借资金上限不超过

7 亿元。按照资金占用的实际天数,对实际占用金额以一年期基准利

率水平予以计息。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与河北

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河北公司所属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

燃料有限公司、中电投石家庄高新热电有限公司、石家庄东方热电集

团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 1

亿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事项表示认可,并对此发表意见认为:本

次临时资金拆借有利于公司增强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发展

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

序。同意本次交易。

    九、备查文件目录

                             4
(一)东方能源第 6 届董事会 14 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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