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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能源: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9-10-29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9-071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正文




                                                                                     1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固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贾玉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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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3,688,816,806.64       10,811,355,424.73        10,824,345,907.87                  26.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22,610,841.26        2,637,419,940.69         2,650,410,423.83                  6.50%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10,660,701.18                  -11.85%        2,183,636,123.63                  1.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037,521.59                  129.29%          194,056,777.23                  44.2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7,686,754.97                  145.82%          188,590,945.57                  90.3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7,432,367.27              -92.9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100.00%                    0.18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100.00%                    0.18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 增加了 0.83 个百分比                      7.09% 增加了 2.36 个百分比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可按照“成本法”和“公允价值”两种模式。公司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
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可以采取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基于目前房地产市场较公开透明,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
具备将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条件。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16.6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6,868,357.6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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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34,840.4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7,191.7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71,710.52

合计                                                                       5,465,831.6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6,027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国家电力投资集
                  国有法人               33.37%        367,816,000                  0
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河
                  国有法人                6.02%         66,311,196                  0
北电力有限公司

李伙开            境内自然人              0.39%          4,335,400                  0

王忠友            境内自然人              0.34%          3,697,400                  0

诸彩凤            境内自然人              0.28%          3,111,200                  0

石家庄东方热电
                  国有法人                0.27%          3,000,000         3,000,000 冻结                    3,000,000
集团有限公司

肖佩              境内自然人              0.24%          2,612,440                  0

叶向东            境内自然人              0.22%          2,480,000                  0

裘登尧            境内自然人              0.22%          2,400,000                  0

沈永仁            境内自然人              0.22%          2,391,1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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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67,816,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7,816,000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66,311,196 人民币普通股       66,311,196

李伙开                                                                4,335,400 人民币普通股        4,335,400

王忠友                                                                3,697,400 人民币普通股        3,697,400

诸彩凤                                                                3,111,200 人民币普通股         3,111,200

肖佩                                                                  2,612,440 人民币普通股        2,612,440

叶向东                                                                2,4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80,000

裘登尧                                                                2,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00,000

沈永仁                                                                2,391,100 人民币普通股        2,391,100

张永胜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国家电
说明                             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本公司未知相关情况。
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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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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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李固旺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8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