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0-08-04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1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财务资助主体
提供财务资助方: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资本控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接受财务资助方:中电投先融(天津)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先融风管”),系资本控股的控股子公司中电投先融期
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融期货”)的全资子公司。
(二)提供财务资助背景及资金用途
2019 年资本控股陆续向先融风管提供财务资助 12.5 亿元,
资金主要用于先融风管开展期现结合业务。2020 年借出的资金
将陆续到期,为保证先融风管期货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日常流动资
金周转,拟继续通过借款的方式向先融风管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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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借款总金额 12.5 亿元,用于先融风管置换本年陆续到
期的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先融风管可提
前还款。
(四)财务资助定价
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及理财产品收益水平,续期借款利率拟定
为置换时点适用的 1 年期 LPR 加点 60BP,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目前为 4.45%。
(五)资金来源
资本控股自有资金。
(六)借款协议安排
因先融期货个别关联股东未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按照
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该财务资助事项
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资本控股与先融风管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中约定的借款金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内容不超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范围。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其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先融期货
1.主营业务: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
业务、风险管理业务
2.注册资本:10.1 亿元人民币
3.设立时间:1995 年 8 月 23 日
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邹容广场 A 座 1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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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赵长利
6.股东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446,400,000 44.20
2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61,600,000 16.00
3 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51,500,000 15.00
4 天津临港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51,500,000 15.00
5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99,000,000 9.80
合 计 1,010,000,000 100.00
7. 2019 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
产为 481,532.92 万元,负债总额为 324,975.61 万元,净资产为
156,557.31 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544,244.80 万元,净利
润 6,395.67 万元。
(二)先融风管
1.主营业务:包含基差贸易、仓单服务、场外衍生品服务,
重点聚焦动力煤、铝、煤焦钢矿等品种的风险管理业务。
2.注册资本:35000 万元人民币
3.设立时间:2016 年 12 月 9 日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 3678 号
宝风大厦 17 层 5-6 单元
5.法定代表人:赵文浩
6.股东及持股比例: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 100%
7.2019 年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为 217,488 万元,负债总额为 179,978 万元,净资产为 37,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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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525,673 万元,净利润 2,305 万元。
三、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先融风管是先融期货全资子公司,先融
期货为资本控股控股子公司。先融期货的其他股东方及持股比例
分别为:
(一)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6%,为
公司的关联方;
(二)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5%,与公司无关
联关系;
(三)天津临港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15%,与公司
无关联关系;
(四)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持股 9.8%,为公司的
关联方。
截至公告日,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向先融风管提供的
财务资助余额为 3 亿元(该事项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详见
公司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中关联借款有关内容,
公告编号:2020-005)。
先融期货其他三家股东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天津临港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
司因资金紧张,未向先融风管提供财务资助。鉴于公司子公司资
本控股提供的财务资助参照市场化利率收取合理资金成本,因此
公司的利益未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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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资本控股将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加强对先融期货及先融
风管的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措
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在借款期限内,要求先融风管按月提供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加强对先融
风管资金计划管理,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掌握其资金
整体使用情况;推动先融风管拓展外部金融机构融资渠道。本次
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12.5 亿元,全
部系上述资本控股 2019 年对先融风管的借款余额。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资本控股拟向先融风管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先融风管业务
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公司本
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
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
事项。
七、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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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控股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先融风管生产
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提升先融风管经营效益。本次财务资助整
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
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认为:
为保证上市公司控股企业先融风管期货业务的正常开展和
日常流动资金周转,资本控股继续通过借款的方式向先融风管提
供财务资助,系此前财务资助的延续,借款利率参考市场公允水
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本次
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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