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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钢股份: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2020-11-21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以下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
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
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者
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

进行中。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京投控股”)持有的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京唐公司”)11.5094%股权和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京国瑞”)持有的京唐公司 7.6729%股权,并向不
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1
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1.公司因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保证信息披露公
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首钢
股份,股票代码:000959)自 2020 年 9 月 11 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2020-041)。

    2.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开市起复牌。

    3.2020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3)。

    三、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
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尚在北京市国资委核准过程
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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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
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取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等程序,本次交易

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
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在发出
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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