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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2021-12-01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人数:由 412 人调整为 390 人。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7,024.40 万股调整为 6,602.41 万股。

    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七届十一次

董事会、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

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七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董事会第五次临时

会议、2021 年度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联董事对相关议

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80),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彭锋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度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公司收到首钢集团

有限公司转来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批复》(京国资[2021]140 号),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

    4、2021 年 8 月 4 日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

                               2
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82)。

    5、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1-084)。

    6、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七届

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

量进行调整的情况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人员已不符合条

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于

                              3
2021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七届十一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

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12 人调整为

390 人,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7,024.40 万股调整为 6,602.41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限

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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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

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

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系按

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所进行,该等调整已获得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

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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