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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2-01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1年12月

20日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0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2月20日的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1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2021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关

联交易提案回避表决;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8.会议地点:首钢陶楼二层第一会议室(北京市石景山路6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
    提案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该提案包含多级子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应对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案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案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提案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提案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案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
                                 3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案八《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案九《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提案十《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提案十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

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

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4
    提案十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

准的说明的议案》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提案十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

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提案十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

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

    提案十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

允性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

明》。

    提案十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

                              5
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

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提案十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提案十八《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案十九《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 管

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管理服务

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提案二十《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

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6
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
 1.00                                                         √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
 2.00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需逐项表决
 2.01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2.02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
 2.03      2.拟购买资产                                       √
 2.04      3.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2.05      4.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2.06      5.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2.07      6.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
 2.08      7.发行数量                                         √
 2.09      8.锁定期安排                                       √
 2.10      9.上市地点                                         √
 2.11      10.业绩承诺及补偿
 2.12      11.过渡期损益安排                                  √
 2.13      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4      13.决议有效期                                      √
           三、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2.15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2.16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2.17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
 2.18      4.发行数量                                         √

                                    7
2.19    5.锁定期安排                                   √
2.20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2.21    7.上市地点                                     √
2.22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23    9.决议有效期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3.00                                                   √
        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4.00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
5.00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
        上市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
6.00                                                   √
        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
7.00    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
        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
8.00                                                   √
        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
9.00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
        规定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
10.00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
        规定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
        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11.00                                                  √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12.00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
        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
13.00   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14.00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   √
        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15.00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         √
          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
 16.00                                                         √
          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2 年
 17.00                                                         √
          -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18.00    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
          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
 19.00    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           √
          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20.00    关于独立董事调整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20.01    选举顾文贤为公司独立董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电话、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16 日 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68 号首钢园首钢股份大

楼(脱硫车间)五层。

    4.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

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

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登记。

    (2)法人股东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公司股东账

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还需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及代理人

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9
记(需在 2021 年 12 月 16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

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5.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68 号首钢园首钢股份大楼

(脱硫车间)五层

    邮政编码:100041

    电    话:010-88293727

    传    真:010-88292055

    联 系 人:刘世臣    许凡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遵

从相关规定(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2)。



    六、备查文件

    1.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本公司因故
不能参加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
  1.00                                                         √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
  2.00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需逐项表决
  2.01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2.02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
  2.03     2.拟购买资产                                        √
  2.04     3.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2.05     4.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2.06     5.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2.07     6.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
  2.08     7.发行数量                                          √
  2.09     8.锁定期安排                                        √
  2.10     9.上市地点                                          √
  2.11     10.业绩承诺及补偿
  2.12     11.过渡期损益安排                                   √
  2.13     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4     13.决议有效期                                       √
           三、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2.15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2.16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11
2.17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
2.18    4.发行数量                                     √
2.19    5.锁定期安排                                   √
2.20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2.21    7.上市地点                                     √
2.22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23    9.决议有效期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3.00                                                   √
        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4.00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
5.00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
        上市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
6.00                                                   √
        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
7.00    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
        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
8.00                                                   √
        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
9.00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
        规定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
10.00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
        规定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
        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11.00                                                  √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12.00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
        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
13.00   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14.00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   √
        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1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15.00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             √
           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
 16.00                                                              √
           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2 年
 17.00                                                              √
           -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18.00     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
           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
 19.00     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               √
           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20.00     关于独立董事调整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20.01     选举顾文贤为公司独立董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3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9”,投票简称为“首钢投票”。
    2.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1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14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