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2-01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1年12月
20日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0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12月20日的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1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2021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关
联交易提案回避表决;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人员。
8.会议地点:首钢陶楼二层第一会议室(北京市石景山路6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
提案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该提案包含多级子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应对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案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案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提案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提案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案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
3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案八《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
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案九《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提案十《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提案十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
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
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4
提案十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
准的说明的议案》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提案十三《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
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提案十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
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
提案十五《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
允性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
明》。
提案十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
5
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
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提案十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提案十八《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案十九《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 管
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
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管理服务
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提案二十《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
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6
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
1.00 √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
2.00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需逐项表决
2.01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2.02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
2.03 2.拟购买资产 √
2.04 3.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2.05 4.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2.06 5.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2.07 6.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
2.08 7.发行数量 √
2.09 8.锁定期安排 √
2.10 9.上市地点 √
2.11 10.业绩承诺及补偿
2.12 11.过渡期损益安排 √
2.13 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4 13.决议有效期 √
三、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2.15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2.16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2.17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
2.18 4.发行数量 √
7
2.19 5.锁定期安排 √
2.20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2.21 7.上市地点 √
2.22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23 9.决议有效期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3.00 √
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4.00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
5.00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
上市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
6.00 √
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
7.00 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
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
8.00 √
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
9.00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
规定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
10.00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
规定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
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11.00 √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12.00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
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
13.00 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14.00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 √
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15.00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 √
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
16.00 √
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2 年
17.00 √
-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18.00 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
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
19.00 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 √
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20.00 关于独立董事调整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20.01 选举顾文贤为公司独立董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电话、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16 日 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68 号首钢园首钢股份大
楼(脱硫车间)五层。
4.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
司董事会秘书室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
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登记。
(2)法人股东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公司股东账
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还需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及代理人
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9
记(需在 2021 年 12 月 16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
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5.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68 号首钢园首钢股份大楼
(脱硫车间)五层
邮政编码:100041
电 话:010-88293727
传 真:010-88292055
联 系 人:刘世臣 许凡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遵
从相关规定(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2)。
六、备查文件
1.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
10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本公司因故
不能参加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
1.00 √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
2.00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需逐项表决
2.01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2.02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
2.03 2.拟购买资产 √
2.04 3.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2.05 4.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2.06 5.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2.07 6.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
2.08 7.发行数量 √
2.09 8.锁定期安排 √
2.10 9.上市地点 √
2.11 10.业绩承诺及补偿
2.12 11.过渡期损益安排 √
2.13 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4 13.决议有效期 √
三、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2.15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2.16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11
2.17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
2.18 4.发行数量 √
2.19 5.锁定期安排 √
2.20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2.21 7.上市地点 √
2.22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23 9.决议有效期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3.00 √
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4.00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
5.00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
上市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
6.00 √
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
7.00 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
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
8.00 √
件生效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
9.00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
规定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
10.00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
规定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
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11.00 √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12.00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
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
13.00 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14.00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 √
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1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15.00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 √
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
16.00 √
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2 年
17.00 √
-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18.00 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
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
19.00 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 √
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20.00 关于独立董事调整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20.01 选举顾文贤为公司独立董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3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9”,投票简称为“首钢投票”。
2.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1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14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