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21-12-0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市公司”)自 2021 年 8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
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
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
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
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本次重组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深证成指、Wind 钢铁指数的波动情况进行
了自查比较。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第 1 个交易日
项目 涨跌幅
(2021 年 7 月 30 日) (2021 年 8 月 27 日)
首钢股份(000959.SZ) 7.08 8.25 16.53%
深圳成指(399001.SZ) 14,473.21 14,436.90 -0.25%
Wind 钢铁指数(882417.WI) 3,320.31 3,635.98 9.51%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16.78%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涨跌幅 7.02%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
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本
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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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特此说明。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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