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拟提交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在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按规定就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经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 议案”的相关情况,向独立董事进行书面汇报。我们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叶林、顾文贤、刘燊、彭锋),对该议案及相关 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七届十二次董事会 审议,并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同时,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过原预计额情形,与 2021 年经济形势和钢铁市场发展环境一致,公司对该调整议案的 审议、批准程序等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二○二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