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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4-29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公司就 2021 年生产经营情况及拟提交七
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向独立董事进行了专题汇
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叶林、顾文贤、刘燊、彭锋),认真
审阅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
展金融业务的议案》等系列文件,按照相关规定,发表如下
意见:
    1、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相关资质;该议案所述
金融业务属于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生产所需,该业务
的实施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关联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情形。
    2、针对开展金融业务事项,首钢股份与首钢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出具“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制订了“风险处置预案”,能够保证公司财产独立性、安全
性,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履行相应批
准程序。

独立董事(签名):




                             二○二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