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2 月,公司就 2021 年生产经营情况及拟提交七 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向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叶林、顾文贤、刘燊、彭锋),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按照相关规 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要求,公 司及其子公司均建立了控制体系健全、制度完备的内部控制 体系,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生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独立董事(签名): 二○二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