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2022-06-0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向首钢
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553 号),公司开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截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收市,公司购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
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股权发行的股份 1,015,417,369 股
登记到账,公司总股本由 6,750,325,410 股增加为 7,765,742,779 股;
截至 2022 年 6 月 6 日收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54,126,391 股登记到账,公司总股本由 7,765,742,779 股增加为
7,819,869,170 股。因此需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
款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50,325,410 元。 7,819,869,170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750,325,410 股。公司股本结构为: 7,819,869,170 股。公司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6,750,325,410 股。 普通股 7,819,869,170 股。
特此说明。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