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说明2022-12-07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说明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五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
公司合规管理,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结合公司运作实际,
公司拟增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合规管理职权,并对《北京首
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主要内容
如下。
一、对《章程》的修改
将第一百三十二条第十七款中“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修改为“董事会战略、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具体修改情况见下表。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 ......
(十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设立战略 (十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设立战
与风险管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 略、风险与合规管理、审计、提名、薪酬与
门委员会并由董事会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 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由董事会制定相应的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 工作规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
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 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 人士;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
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 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各专
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 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承担; 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 ......
二、对《章程》附件的修改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
的附件,针对上述《章程》修改内容,对《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相应内容修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设立战略 (十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设立战
与风险管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 略、风险与合规管理、审计、提名、薪酬与
门委员会并由董事会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则。 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由董事会制定相应的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 工作规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
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 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 人士;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
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 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各专
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 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承担; 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 ......
特此说明。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