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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2023-04-2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2023 年 3 月,公司就 2022 年生产经营情况及拟提交董
事会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事项,向独立
董事进行了汇报。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叶林、顾文贤、
余兴喜、刘燊、彭锋),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业务水平、过往业务情况进行核查了解,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该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将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
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3、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履行股
东大会批准程序。
独立董事(签名):




                                  二○二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