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收购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涉及相关专利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2023-04-2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对公司收购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少数股权
涉及相关专利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53 号《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向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于 2022 年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了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钢贸公司”)49.00%的少数股权。资产收购方案如下: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
钢集团”)持有的钢贸公司 49.00%股权;同时,本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 特 定 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250,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钢贸
公司及其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唐
公司”)项目建设、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一、业绩承诺情况
在上述资产收购过程中,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对公司收购钢
贸公司少数股权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京唐公司和唐山首钢京唐西山
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唐焦化公司”)的部分采用了基于
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进行评估的知识产权进行了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内容如下:根据业绩承诺资产的预测收入分成情况,如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实施完毕,则首钢
集团承诺上述业绩承诺资产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实现的收入分
成合计分别不低于 9,091.82 万元、7,941.40 万元和 6,156.18 万元。
1
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未能实
施完毕,则首钢集团承诺上述业绩承诺资产在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实现的收入分成合计分别不低于 7,941.40 万元、6,156.18 万元和
4,544.50 万元。
二、公司或相关资产 2022 年业绩与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
京唐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
为致同审字(2023)第 110C011079 号。经审计的京唐公司 2022 年度
无形资产相关收入为 1,117,094.17 万元,税后分成为 8,154.79 万元。
京唐焦化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
告文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 ZK10138 号。经审计的京唐焦化公司
2022 年度无形资产相关收入为 1,378,414.01 万元,税后分成为
2,205.46 万元。
2022 年度,上述无形资产实现的收入分成合计 10,360.25 万元,
高于首钢集团承诺的 9,091.82 万元。公司或相关资产 2022 年业绩已
实现业绩承诺。
特此说明。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