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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2023-04-2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2年,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列
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沟通交流、检查财务及审阅有关资料,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
况、财务状况以及运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
监事会主要工作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2022年度共召开10次会议,其中包括5次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临时会议。10次会议均形成会议决
议,并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
    1、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北京首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2、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
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 1-2 月日常关联交易额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新公
司吸收合并迁安电工钢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监事会报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年度报告摘要》《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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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北京首
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北京首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议案》《北京首钢
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风险评估
审核报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在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办理存贷款业务之风险处置预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2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钢贸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5、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
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审
核报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6、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
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引入投资人增资并放弃
本公司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7、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第四次临时
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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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
购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球烧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8、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七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
事会换届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及
其附件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
公司变更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做出的部分承诺的议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
协议>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
的议案》《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
券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9、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第五次临时
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
新金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首钢智新迁安电
磁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0、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八届一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
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
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
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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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班子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责任和义
务。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决策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议事规则规定的决策程序。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时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定期进
行了认真检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
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
意见客观、公正。
    3、检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
相应申请和审批手续,接受保荐机构监督,无违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00
元,京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69,358,307.22元。
    4、检查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以发行
股份方式购买首钢集团持有的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49%股权,以现金方式收购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持有的球烧资产。该等事项履行法定批准程序,按合同或协
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5、本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认真履行了法定程序,
按合同或协议公平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6、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颁
布的规定,建立了控制体系健全、制度完备的内控体系,并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
况。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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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介机构对该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7、对公司 2022 年度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2021 年年报、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
年半年报、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8、对《首钢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报送所有文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签署书面声明与承诺意见。
    以上报告,提请监事会审议。
    该报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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