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19-025
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8日以
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5月15日以现场并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已于2019年1月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相关程序,公司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
白新华、秦云、刘程炜等三人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公司股东――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胡宝珍为公司第
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
入尚未解除之现象,符合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完全有能力履行监
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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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同意白新华、秦云、刘程炜、胡宝珍为公司第九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另外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或其他民主选举方式产生。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二、审议通过《第九届监事会股东方委派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并参考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津贴标准,公司第九
届监事会股东方委派监事津贴标准为3万元/年(税前),所得税由公
司代扣代缴。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华东医
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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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白新华女士简历:
白新华,女,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1)主要工作经历情况:
历任北京市审计局助理审计师,中国远大集团财务管理本部会计
经理、监审部审计经理,现任中国远大集团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2003年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2)白新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白新华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4)白新华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
(5)白新华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白新华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秦云女士简历:
秦云,女,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1)主要工作经历情况:
曾任北京首钢总医院内科主治医师、天津武田药品有限公司北京
办事处医药代表、美国礼来亚洲公司北京办事处高级医药代表、中国
医药外贸总公司销售分公司产品部主管;2002年就职于中国远大集
团。历任医药事业部项目经理。现任中国远大集团医药集团管理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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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部业务总监。2006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2)秦云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秦云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
(4)秦云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
(5)秦云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
(6)秦云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刘程炜先生简历:
刘程炜,男,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1)主要工作经历情况:
历任通用电气医疗系统中国公司金融服务经理、财务总监,通用
电气医疗公司亚洲区心电监护财务经理。2001年加入中国远大集团,
历任监审总监、投资经营总部副总经理,医药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
理、中国远大集团人寿健康保险公司筹备组组长。2016年8月至2018
年9月担任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中
国远大集团助理总裁。2003年至2016年1月担任本公司董事;2016年1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2)刘程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刘程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4)刘程炜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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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程炜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刘程炜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胡宝珍女士简历:
胡宝珍,女,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1)主要工作经历情况:
2009年3月至2019年3月任杭州市国资委财务总监、外派专职监
事;2019年4月至今任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
副经理。胡宝珍女士曾于2012年6月至2014年4月间担任公司监事。
(2)胡宝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胡宝珍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杭州
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胡宝珍女士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
(5)胡宝珍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6)胡宝珍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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