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东医药:关于签订股份转让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2019-05-27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19-034

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份转让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书》仅为公司与交易对方经过协

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本股份收购意向书签署后,本公司将对目标公司

开展尽职调查,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双方再确定是否签署正式的股份转

让协议。本意向书的履行、后续股份收购的正式协议能否签署及生效

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2、本股份转让意向书若落实履行,公司将收购并持有目标公司

佐力药业 113,216,652 股股份,占佐力药业总股份比例为 18.60%,成

为其控股股东,佐力药业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丰富补充公司中药慢病方向产品数量及适应症覆盖,发挥公司

                               第 1 页 共 10 页
基层市场网络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中药慢病特色用药,挖掘及发挥

佐力药业“乌灵”系列中药产品潜力及优势,加强双方中药产品资源

整合及生产资源协同,实现优势互补及共同发展,华东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181,以下简称“佐力药业”)控股股东俞有强及股东德清县乌灵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乌灵合伙”)签署了《股

份转让意向书》,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受让佐力药业股份总数

为113,216,652股,占佐力药业总股份比例为18.60%,转让总计将不高

于人民币106,000万元。该事项的履行将可能导致佐力药业控制权发

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姓名:俞有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5211962********

    地址:浙江省德清县

    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俞有强先生持有佐力药业 173,187,284

股 股 份 , 占 佐 力 药 业 总 股 本 的 28.46% , 其 中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份

43,296,821 股。为佐力药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 名称:德清县乌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 2 页 共 10 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3136867368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德清县武康镇东升街 57-67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叶利

    成立日期:2014 年 9 月 17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9 月 17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持股情况:乌灵合伙持有佐力药业 23,216,652 股股份, 占佐力药

业总股本的 3.81%,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份。

    乌灵合伙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名称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160,902,635.28        160,902,643.71

    净资产               160,883,104.67        160,883,113.10

    项目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64,333.04            0

    净利润               463,701.67            8.43


    3、与本公司关系:俞有强、乌灵合伙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且

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7115443M

                           第 3 页 共 10 页
    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股票简称:佐力药业   股票代码:300181

    法定代表人:汪涛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阜溪街道志远北路388号

    成立日期:2000年01月28日

    营业期限:2000年01月28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人民币60,862.48万元,总股本为60,862.48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1元。

    经营范围: 药品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食品的生产、

销售(凭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原料(发酵虫草菌粉)的生产加工

及销售;植物提取物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市场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佐力药业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211,380.35               218,111.29

净资产              129,156.43               136,156.69

项目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73,026.26                20,339.60

净利润              2,075.18                 1,082.31

    关于佐力药业的详细情况,投资者可登录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站输

入公司股票简称或代码后进行查询和了解。

                          第 4 页 共 10 页
    (三)交易标的及交易对手方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

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股份转让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包括甲方 1 和甲方 2):
    甲方 1:俞有强
    甲方 2:德清县乌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受让方):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交易方案

    1.转让的股份比例:甲方同意将标的股份,即合计 113,216,652

股的佐力药业的股份(占佐力药业总股本的 18.60%)转让给乙方。

其中甲方 1 向乙方转让 100,000,000 股股份,甲方 2 向乙方转让

13,216,652 股股份。乙方同意受让上述标的股份,并成为佐力药业

新的控股股东。

    2.转让价格原则

    双方基于目标公司控制权转让,协商同意每股转让价格将参照目

标公司当前股价水平并给予一定的溢价,股份转让款总计将不高于人

民币壹拾亿陆仟万(RMB 1060,000,000)元整,具体金额双方将根据

对目标公司的尽调情况在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中予以确认。

    3.佐力药业资产剥离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双方约定推动佐力药业将其通过浙江佐力健

                          第 5 页 共 10 页
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德清佐力君康健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

限公司(有限合伙)、德清郡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

额予以剥离,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给予积极配合。佐力药业相关关联

交易的清理及资产剥离应当在依法履行必要的上市公司决策程序后

实施。

    (二)股份转让款的支付

    1.诚意金的支付

    本意向书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双方的共管银行账户支付

人民币伍仟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诚意金。如尽职调查完成后双方按照

本意向书约定决策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继续进行本交易的,乙方配

合甲方释放诚意金并转为第一笔股份转让款;如双方按照本意向书约

定决策不再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继续进行本交易的,甲方应在三个

工作日内配合乙方解除诚意金的共管。

    2.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2.1 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甲方于每次获得乙方交割过户的

股份后,将对应股份的转让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2.2 本意向书甲方 1 和甲方 2 根据转让的股份比例获得相应的股

份转让款。

   (三)正式协议的签署

    1.正式协议签署的条件

    1.1 双方应当尽全力在本意向书签署并公告后的十日内启动尽

职调查工作。

                          第 6 页 共 10 页
    1.2 经咨询,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及深交所就乙方收购标的股份

并成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事项无任何意见也未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2.正式协议的生效条件

    2.1 甲乙双方及目标公司签署的正式股份转让协议获得经营者集

中相关审查部门的审核(如本交易实际需要);

    2.2 乙方董事会批准本次交易;

    2.3 被质押的标的股份经由质押权人解除质押。

    3. 正式协议签署的时间

    乙方应当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结束后十五日内决策是否签署正

式股份转让协议并将决策结果书面通知甲方。

   (四)股份的交割

    1. 控股股权交割

    第一次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乙方即将享有佐力药业控股

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 变更登记事宜

    2.1 第一笔股份转让的变更登记程序应于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生效

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由双方共同配合相关机构办理。第一笔交割的

股份数量为 52354166 股股份;

    2.2 第二笔股份交割的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0 日之前,甲方 1 将

30431243 股的股份过户转到乙方名下;第三笔股份交割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30 日前,甲方 1 将剩余的 30431243 股股份通过协议方式转到

乙方名下。

                          第 7 页 共 10 页
    3. 投票权委托

    自第一笔股份交割之日起,甲方将其持有的剩余全部股份的投票

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乙方并配合乙方对佐力药业做相应的董事会改

组。在乙方作为目标公司股东期间,该委托将始终持续有效。

   (五)债权债务、损益和税费承担

    1. 债权债务承担

    本次股份转让后,佐力药业的债权、债务不发生转移,仍然由佐

力药业享有和承担。

    2. 损益承担

    2.1 佐力药业累积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的各股

东按照各自股份比例享有或承担。

    2.2 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的审计,由双

方在尽职调查后签署的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中进行约定。

    3. 税务承担

    与本交易项下股份转让相关的税务,由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4.费用承担

    双方各自为完成本次交易所聘请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第三

方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由聘请方承担。

   (六)承诺与保证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承诺不再谋求上市公司控股权,并

协助乙方维护乙方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同时不协助第三方谋求上市

公司的控制。在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完成后,甲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设

                         第 8 页 共 10 页
立或经营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或业务。

    2、乙方承诺在成为佐力药业控股股东后,佐力药业的注册地不

变更。将对佐力药业予以大力支持,将利用乙方的各类资源优势,做

大做强佐力药业。同时,乙方也承诺加强对佐力药业在产品研发上的

战略指导、业务帮助及技术提升,使佐力药业在新产品的开发上,有

实质性的突破,在产品线丰富及业务模式调整上有明显提升,为佐力

药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特别约定

    1.因不可抗力、监管部门因素、法律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非甲

乙双方过错导致交易无法达成或者无法完整完成,则双方互不承担违

约责任,甲方应在确定无法完成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收取的乙方

全部款项返还给乙方。

    2.各方知晓另一方将为进行交易事项投入大量前期资金和人力,

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排他期”),未经另一方书面同

意,一方及代理人或代表一方行事的其他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任何

第三方就与本意向书所述的交易相同、类似的事项进行接触、讨论、

协商、洽谈或签署任何协议或安排(如已开始商谈或进行的应立即终

止),否则视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伍仟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仍处于意向阶段,

 尚需公司在进行尽职调查后与转让方进一步磋商并确认及签署正式

 股份转让协议,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
                        第 9 页 共 10 页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股份转让意向书》签订后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议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意向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6日




                       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