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2015年公司债券2018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06-29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 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延安路 468 号 1 号楼 1 号门 9、10 楼)
2015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2019 年 6 月
I
重要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华
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医药”、“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华
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
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光大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II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
第二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 2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4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 5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本期债券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 6
第六章 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8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9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0
第九章 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 11
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2
第十一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13
III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本期债券名称
1、债券简称:15 华东债
2、债券代码:112247
3、债券期限:5 年期
4、债券利率:4.70%
5、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6、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
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债券发行首日:2015 年 5 月 19 日
8、债券上市/挂牌交易首日:2015 年 7 月 20 日
9、债券上市/挂牌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情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
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职责时无利益冲突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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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概况
1、公司名称: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延安路 468 号 1 号楼 1 号门 9、10 楼
3、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邦良
4、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陈波、谢丽红
5、联系电话:0571-89903300
6、联系传真:0571-89903300
7、互联网址:www.eastchinapharm.com
8、电子邮箱:hz000963@126.com
9、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1、公司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商业 223.49 72.89% 211.90 76.14% 206.79 94.97% 196.16 95.40%
主营 制造业 82.38 26.86% 66.42 23.86% 10.76 4.94% 9.46 4.60%
业务 国际医
0.76 0.25% 0.00 0.20 0.09%
美业务
合计 306.63 100.00% 278.32 1.00 217.75 100.00% 205.62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306.63 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10.17%,
主要因为公司核心产品百令胶囊和阿卡波糖片实现较快增长,医药商业在消化
“两票制”对分销业务的阶段性影响后也逐步恢复增长。2018 年度,发行人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67 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27.41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 20.39 亿元。
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192.17 159.87 20.20%
负债合计 87.92 71.78 22.4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26 88.09 18.36%
营业收入 306.63 278.32 10.17%
净利润 23.95 18.88 26.85%
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39 16.61 22.78%
净额
3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10 亿元,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
金已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6 亿元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剩余约 4 亿元募集资金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发行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以及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账户,确保募集资
金专款专用。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亿元)
项目 金额 约定用途 是否一致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
募集资金净额 9.85 —
部分银行贷款
补充流动资金 3.85 补充流动资金 是
偿还银行贷款 6.00 偿还银行贷款 是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
使用资金合计 9.85 是
部分银行贷款
募集资金余额 0.00 — —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
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截至本报告签
署日,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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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同期变动率
流动比率 176.56% 209.29% -32.73%
资产负债率 45.75% 44.90% 0.85%
速动比率 119.43% 149.58% -30.15%
EBITDA 全部债务比 37.45% 36.51% 0.94%
利息保障倍数 28.67 32.14 -10.80%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33.04 29.31 12.73%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31.73 35.12 -9.65%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0.00%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2018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 176.56%,同比下降 32.73%,2018 年末速动比率
119.43%,同比下降 30.15%,主要系期末短期借款及账期内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产生了一定不利影响。2018 年末、2017 年末,发行人的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5.75%、44.90%,基本保持稳定。
2018 年度,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正常执行,如期支付了本期
债券利息,显示了良好的偿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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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本期债券增信措
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执行偿债保障措施,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
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并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了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本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
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交
易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2、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根据《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本期公司债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权限范围、
程序及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公司债券本息足额偿付作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订立受托管
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
有人的利益。
4、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及中国证
监会、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
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二、本期债券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远大集团为本期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6
保证担保。2018 年度,远大集团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远大集团净资产 240.3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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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5 月 19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18 年 5 月 21 日(因非交易日顺延)发行人按时完成本期债券第三期付息
工作,2019 年 5 月 20 日(因非交易日顺延),发行人按时完成本期债券第四期
付息工作,不存在拖欠或者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
8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了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9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8 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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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2019 年 6 月 18 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9)》,跟踪评级结果如下:
一、本期债券跟踪信用等级:AA+;
二、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
三、评级展望:稳定。
11
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8 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2018 年度,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
12
第十一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018 年度,本期债券未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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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度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之签署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