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独立董事关于与MediBeacon公司签署股权投资协议及产品商业化协议的独立意见2019-08-01
华东医药独立董事
关于与 MediBeacon 公司签署股权投资协议
及产品商业化协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议《华东医药关于与 MediBeacon 公司签署
股权投资协议及产品商业化协议的议案》基础上,本着独立性、客观
性、公正性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及有关说明如下:
1、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决策程序合法;
2、本次交易包括股权投资及相关产品的商业化权益许可,公司
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交易作价及相关商务条款经双方
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将促进公司形成慢病领
域药物产品线和精确监测手段之间的互补和协同效应,有利于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与MediBeacon公司签署股权投资协议
及产品商业化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
钟晓明 杨 岚 杨 俊
2019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