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与荃信生物签署股权投资协议及产品合作开发协议的独立意见2020-08-18
华东医药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与荃信生物签署股权投资协议及产品
合作开发协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议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与荃信生
物签署股权投资协议及产品合作开发协议的议案》基础上,本着独立
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及有关说明如下:
1、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决策程序合法;
2、本次交易包括股权投资及产品QX001S合作临床开发及独家商
业化权利,公司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交易作价及相关
商务条款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向国际化和科研创新转型的战略,进一步
丰富公司自身免疫领域的创新产品线,有利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与荃信生物签署
股权投资协议及产品合作开发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
钟晓明 杨 岚 杨 俊
2020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