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出资受让腺苷注射液产品生产技术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议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出资受让 腺苷注射液产品生产技术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基础上,本着独立性、 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及有关说明如下: 1、董事会成员对于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沟通,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标的经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并在评估价值的基 础上确定了最终的转让价格和定价模式,交易价格公允;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产品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美华东出资受让腺苷注 射液产品生产技术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 钟晓明 杨 岚 杨 俊 2020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