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独立董事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议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医药产业投资基 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基础上,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 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及有关说明如下: 1、董事会成员对于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 交易进行了充分沟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2、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是本着平等 互利原则,按照各方出资金额确定其投资权益的比例,符合市场交易 规则; 3、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 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 钟晓明 杨 岚 杨 俊 2021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