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独立董事意见2021-04-20
华东医药独立董事
关于与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议公司《关于与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共同对外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基础上,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
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及有关说明如下:
1、董事会成员对于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福广鸿信共同对诺灵生物
增资暨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沟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与关联方福广鸿信共同对诺灵生物增资,公司对目标公
司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交易作价及相关商
务条款经各方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3、本次与关联方福广鸿信共同对诺灵生物增资符合公司向国际
化和科研创新转型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与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共同对外投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
钟晓明 杨 岚 杨 俊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