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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东医药:监事会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9-30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相关

                            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1 年 8 月 30 日,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
〔2021〕第 31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作为公司监事,我们根据要求,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关注函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问题 4、请你公司说明华东宁波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且规范运
行,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同时请说明收购完成
至今,你公司对华东宁波采取的整合措施、内部控制措施及其有效性。请独立
董事和监事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华东宁波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总体健全且规范运行,内部控制整体不存
在重大缺陷,但在关联交易日常经营控制方面存在一定缺陷,主要体现在日常关
联交易的合理性以及关联方应收账款的风险控制方面。公司获悉相关问题即告知
华东宁波经营管理层,同时向华东宁波经营管理层提出整改意见。


    公司制定了健全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在收购并控股华东
宁波后,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定,逐步加强对华东宁波的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持续对华东宁波的预算、资金、核算等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并规范,整体
控制工作是有效的,未发生重大经营风险。华东宁波接受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进
行定期财务报表审计。


    2019 年年报审计中天健事务所开始向公司管理层提醒关注华东宁波公司关
联交易及应收账款的相关问题,公司要求华东宁波管理层拿出解决方案并尽快整
改,冯幸福和华东宁波总经理周险峰同意逐步解决该事项,但在 2020 年报审计
中上述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为严格防控上市公司风险,加强内控管理,针对
上述问题,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与冯幸福召开了审计专项会议,商讨解决方
案。在会议中公司严肃指出以上关联交易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在确凿的事实面前,
冯幸福认为华东宁波对杭州健生的应收账款没有风险,并明确表示“如果说要我
承担风险,我可以写下来,我来承担。”
    监事意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重大缺陷是指一个
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
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
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我们
认为华东宁波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总体健全且规范运行,内部控制整体不存
在重大缺陷,但在关联交易执行层面存在一定缺陷,主要体现在日常关联交易的
合理性、公允性以及风险控制方面。华东医药对华东宁波的整体管理及控制是有
效的,华东宁波过去发展中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也证明了这一点。


    (以下无正文,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对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白新华                 刘程炜                  秦云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胡宝珍                 何汝奋                 徐志锋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