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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东医药: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宁波到期后进行清算的独立意见2021-12-21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宁波到期后进行清算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议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宁波到期后

进行清算的议案》基础上,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现
发表独立意见及有关说明如下:
    1、董事会对本次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决策程

序合法;
    2、公司将在华东宁波经营期限到期后依法对其进行清算,依法

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华东宁波清算注销后,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宁波到期后进行清算
的议案》。



独立董事:


钟晓明               杨   岚              杨   俊




                                           2021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