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19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
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具体影响取决于研发项目未来开发阶段实际发生
并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经公司初步估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至 2022 年底,
预计相应增加研发资本化支出 2.0-2.5 亿元,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
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已经进入国际化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道路,公司全球新
药研发中心拥有较为完整的药物研发自主创新体系,构建了华东医药全球研发生
态圈,打造了全球一流的ADC自主研发产业平台,聚焦肿瘤、自身免疫和内分
泌等核心治疗领域形成了丰富的创新产品管线。医美领域,目前全球范围内已拥
有“无创+微创”医美国际化高端产品35款,其中海内外已上市产品达21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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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全球创新产品14款,形成综合化产品集群。工业微生物领域,所有项目累计已
超100项,业务规模正处于加速发展态势。随着公司研发项目临床及注册进程推
进,相应的研发投入也将逐步增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相
关规定,为全面客观反映公司研发费用和资产计量的客观情况,公司对研发支出
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审视和评估,结合公司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实际情况并
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公司本着趋严审慎性原则,决定对
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内部自行研发以及委托CRO
公司研发的项目所有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按照以下标准划分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支出
和开发阶段支出:
(1)药品研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进入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前
的所有研发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进入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后的所有研
发支出。
(2)医疗器械研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是指医疗器械研发获得临床批件前
的所有研发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医疗器械研发获得临床批件后的所有研发支
出。
(3)其他药品研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前
的所有研发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后的所有研发支
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将持续对研发项目进行精细化与信息化管理,仍
将基于趋严审慎性原则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会计处理,确保研发支出的归集准确
完整,审慎评估满足资本化的必要条件。公司将合理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在研发项目达到预定节点和用途,研发结果已具有一定的确定性,满足相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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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计入开发阶段支出。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时,结转确认
为无形资产。不满足相应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相
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
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具体影响取决于研发项目未来开发阶段实际发
生并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经公司初步估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至2022年底,
预计相应增加研发资本化支出2.0-2.5亿元,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况,对药品研发支出资本
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能更准确反映公司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不会对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研发支出资本化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无需对已披露的
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
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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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关于华东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天健函〔2022〕632 号】,认为此次
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华东医药公司实际情况的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
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
等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估计变更的说明》【天健函〔2022〕632 号】》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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