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07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4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2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49,809,54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2.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
金红利 507,444,768.9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如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
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1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749,809,5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9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61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8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9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967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868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2 日至登记日:
2022 年 6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
领取。
六、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866 号
联系人:陈波
邮编:310011
咨询电话:0571-89903300
传真:0571-89903366
电子邮箱:hz000963@126.com/ir@eastchinapharm.com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