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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东医药: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2-08-10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9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王如伟先生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

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
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王如伟先生未持有华东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王如伟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拟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
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及声明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如伟先生。
    王如伟先生:1967 年出生,日本国立岛根大学医学博士,教授

级高工、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
曾任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六院业务副院长,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总裁,嘉和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杭州泰

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等职务。2010 年至今任国家药
典委员会委员,现任杭州泰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总

经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圣兆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声明:本人王如伟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有关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
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

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发布。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本次征集

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 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
导性陈述,本次征集活动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公
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华东医药
       股票代码:000963
       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梁

       董事会秘书:陈波
       公司办公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 866 号

       邮政编码:310011
       联系电话:0571-89903300
       传真:0571-89903300

       电子信箱:hz000963@126.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征集投票公告签署日期:2022 年 8 月 8 日

       三、拟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 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王如伟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出席了公司
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同时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
于建立公司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2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
东。
       (二)征集时间:2022 年 8 月 25 日-2022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截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5:00 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
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

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
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

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
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
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

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

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股票账户卡;
股东本人应在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上签字。
       在本次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
文件可以通过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其中,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签署回单时间为准;专人送达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送
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
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 866 号
       收件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1
       电话:0571-89903300

       传真:0571-89903366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

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
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

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专人送达、挂号信函
或特快专递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22 年 8 月 26 日 17:00)

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整、有效,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
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
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
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

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
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

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
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

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

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
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
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

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
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
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如伟
                                            2022 年 8 月 10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
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

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王如伟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华

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
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

                                                 该列打勾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

项均为单选,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
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经委托人签章后
均为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