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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东医药: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王如伟)2023-04-1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作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2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勤勉、忠诚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意见。从
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的发展和风险控制等重大问题提出
有益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
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9 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
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列席股东大
  姓名        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会次数
 王如伟           5              5             0      0           1

      二、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相关议题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任期内,对公司发生的凡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
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均能做到认真了解情况,独立发表意见,并出
具了书面意见:
                                                                发表的意
序号       公告时间                     事项
                                                                  见类型
  1     2022年6月1日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同意
                       的独立意见
                       1、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2     2022年8月8日   4、关于以增资及股权转让方式收购芜湖   同意
                       华仁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6、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7
  3                    2、《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同意
              日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和建议
      (一)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1 次工作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管理办法》;
      2、战略委员会:本人任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结合国内经济形势和行业特点,对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
入地分析,有效引导公司及时应对市场变化,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3、审计委员会:本人任期内,共召开 2 次工作会议,本着勤勉
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季报及半年度报告、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及半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工作。
    (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做好独立董事日常工作,与公司
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情况。能够认真核查提交给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并对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
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监管机构的规定对审议事项作出独立、
客观、审慎的判断。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
效的监督和核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深证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认真学习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
项法规、制度,及时参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注意保
持独立董事意见的独立性,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依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本人任期内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任期内,多次通过现场调查、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
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专
业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职责。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
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
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二)未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2023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
立董事义务,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参考建议
和意见,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
健经营。


                                            独立董事:王如伟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