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0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议公司《关于以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收购江苏南
京农大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基础上,本着独立性、客观
性、公正性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及有关说明如下:
1、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决策程序合法;
2、本次交易公司对目标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交易作价及相
关商务条款经合作各方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工业微生物业务发展战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
公司工业微生物在宠物动保和水产动保细分领域竞争力,有利于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
独立董事:
高向东 杨 岚 王如伟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