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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保基建: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2020-03-20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作为天保基

建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2019年度,公司围绕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

实现发展战略的控制目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报告期内,公

司围绕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制订、修订各项管理制度共

计10项。通过对关键业务节点的管控,全面跟踪评价公司经营工

作开展,保证了业务管控体系的全面、系统和可操作性。各项内

控制度均充分有效实施,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

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同时重点对财务管理、预

算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融资业务、对外担保、信息披露、

母子公司管控等业务活动进行内部控制,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

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保证

了经营管理的合法高效、资产安全、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

    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未发现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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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

司出具的《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能真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马   弘


                  运乃建


                  段   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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