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收购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0-12-12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收购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收购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天
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 100%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 83,014.41 万元(最终收购价
格以经国资有关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资料,公司此次
股权收购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增加房地产项目
储备资源,提升公司经营业绩,进一步推动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
展,同时还有助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评估机构具有独立
性,评估假设合理,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合理,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
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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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收购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严建伟
于海生
张 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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