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2-27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02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的通知,于2021年2月19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
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在公
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
司全体董事夏仲昊先生、侯海兴先生、薛晓芳女士、王小潼先生、
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7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仲昊先生主
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对会议唯一议
案形成决议如下: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申请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
百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建设”),拟向天津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申请人民币1.2亿元的房地产
1
项目开发贷款,贷款期限为三年,贷款利率为7%,该笔贷款用于天
津市空港经济区汇津广场二期项目开发建设使用。百利建设以该项
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由公司为其本次项目开发贷
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贷款及提供担保事项,同时授权公司总经
理办公会尽快组织办理上述贷款及担保事项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房地产
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