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3-23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勤勉和尽职的态
度,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0 年 8 月 21 日,本人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辞任公司独
立董事。本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
会议,详细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各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
谨慎发表意见和建议,共亲自出席董事会 7 次,年度内委托出席
0 次。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各
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0 年 3 月 18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
2019 年度利润分配;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 年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中,独立董事
还就 2020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
1
事前认可意见。
2、2020 年 5 月 27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
公司与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2020 年 7 月 21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8 月 5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公
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着责权利
相统一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薪酬与考核政策提出
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审议 2019 年度公司年终奖发放方案;
审议副总经理薪酬标准事项。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议推荐公司副总
经理候选人、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事项。
3、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
作中,勤勉尽责,听取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并督促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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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工作进度,确保年报披露的充分、及时和规范。审核 2019 年
度审计工作结果,审定审计报告,出具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年
度审计工作意见。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听取公
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情况的介绍,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状况。除出席公司董事
会外,积极关注公司动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
经营情况,共同探讨公司的发展目标,并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发
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同时对公司运营情况、内控建
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需经董事会决
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项进行了现场深入了解,根据相关法
规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的独立董事意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0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控、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积
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
3
2020 年,本人注重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
习,加深了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以及独董权利义务责任
的认识和理解。此外,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
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学习了证监会新修订的《证券
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0 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举行均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为本人
履职提供方便,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没有妨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任期内
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马弘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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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勤勉和尽职的态
度,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0 年 8 月 21 日,本人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辞任公司独
立董事。本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详细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各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谨慎
发表意见和建议,共亲自出席董事会 7 次;年度内委托出席 0 次;
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1 次。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
异议的情况,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0 年 3 月 18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
2019 年度利润分配;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 年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中,独立董事
还就 2020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
5
事前认可意见。
2、2020 年 5 月 27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
公司与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2020 年 7 月 21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8 月 5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公
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和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议推荐公司
副总经理候选人、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事项。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
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指导,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
性意见。
3、作为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积极关注公司预算工作开展
情况。报告期内,审议公司 2019 年预算执行总结及 2020 年全面
预算方案编制;审议天保青年公寓融资租赁预算调整工作。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6
2020 年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听取公
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情况的介绍,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状况。除出席公司董事
会外,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重点关注有关房地产行业
及产业园区相关政策动态,并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战略规划、
经营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保持与经营管理层及时
沟通。同时对公司运营情况、内控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0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积
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
2020 年任期内,本人注重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的学习,加深了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以及独董权利义
务责任的认识和理解。此外,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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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学习了证监会新修订的
《证券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0 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举行均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为本人
履职提供方便,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没有妨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任期内
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运乃建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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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勤勉和尽职的态
度,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0 年 8 月 21 日,本人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辞任公司独
立董事。本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详细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各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谨慎
发表意见和建议,共亲自出席董事会 7 次,年度内委托出席 0 次;
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2 次。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
异议的情况,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0 年 3 月 18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
2019 年度利润分配;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 年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中,独立董事
还就 2020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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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认可意见。
2、2020 年 5 月 27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
公司与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2020 年 7 月 21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 8 月 5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公
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和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
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开展,在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听取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并督促审计工作进度,确保年报
披露的充分、及时和规范。审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结果,审定
审计报告,出具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意见。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着责权利相统
一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薪酬与考核政策提出意见
和建议。报告期内,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年终奖发放方案;审议
副总经理薪酬标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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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为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积极关注公司预算工作开展
情况。报告期内,审议公司 2019 年预算执行总结及 2020 年全面
预算方案编制;审议天保青年公寓融资租赁预算调整工作。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听取公
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情况的介绍,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状况。除出席公司董事
会外,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动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多次听取
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
经营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内控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献计献策,
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0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进度等相关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1
六、培训和学习
2020 年任期内,本人注重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的学习,加深了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以及独董权利义
务责任的认识和理解。此外,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更
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学习了证监会新修订的
《证券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0 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举行均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为本人
履职提供方便,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没有妨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任期内
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段咏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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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勤勉和尽职的态
度,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本人自 2020 年 8 月 2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本
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他专业委员会会议,详细了解公司情
况,认真审阅各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谨慎发表意见和建议,
共亲自出席董事会 6 次;年度内委托出席 0 次;亲自出席股东大
会 1 次。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
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0 年 8 月 21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2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
独立意见。
13
3、2020 年 10 月 22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4、2020 年 12 月 11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
公司收购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和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议推荐公司
副总经理候选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事项。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
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指导,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
性意见。
3、作为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积极关注公司预算工作开展
情况。报告期内,审议津滨保(挂)2020-14 号地块项目投资预
算调整方案。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听取公
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投资等情况的介绍,
14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状况。除出
席公司董事会外,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重点关注有关
房地产及建筑行业相关政策动态、年度审计计划,并运用专业知
识,为公司战略规划、经营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
保持与经营管理层及时沟通。同时对公司运营情况、内控建设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0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积
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
2020 年任期内,本人注重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的学习,加深了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以及独董权利义
务责任的认识和理解。此外,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
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报告期内,学习了证监
会新修订的《证券法》,参加了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主题
15
的网上培训,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0 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举行均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为本人
履职提供方便,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没有妨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任期内
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重任
和作用,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
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帮助公司更加稳健
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独立董事:严建伟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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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勤勉和尽职的态
度,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本人自 2020 年 8 月 2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本
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详细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
阅各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谨慎发表意见和建议,共亲自出
席董事会 6 次,年度内委托出席 0 次;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1 次。
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各项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0 年 8 月 21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2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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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 年 10 月 22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4、2020 年 12 月 11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
公司收购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着责权利
相统一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薪酬与考核政策提出
意见和建议。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议推荐公司副总
经理候选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事项。
3、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核 2020 年度审
计计划,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安排;听取公司 2020 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并发表审阅意见;审议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听取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审议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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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评价调整工作方案;审议风险控制矩阵;审议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 2019 年度合同执行及存档情况审计报告。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听取公
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投资等情况的介绍,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状况。除出
席公司董事会外,积极关注公司动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
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共同探讨公司的发展目标,并运用专业知
识为公司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需经董事会决策的
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项进行了现场深入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
行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的独立董事意见。同时对公司运营情况、
内控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0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控、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积
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
2020 年任期内,本人注重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19
度的学习,加深了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以及独董权利义
务责任的认识和理解。此外,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
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报告期内,学习了证监
会新修订的《证券法》,参加了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主题
的网上培训,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0 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举行均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为本人
履职提供方便,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没有妨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任期内
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重任
和作用,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
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帮助公司更加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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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独立董事:于海生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1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勤勉和尽职的态
度,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本人自 2020 年 8 月 21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本
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详细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
阅各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谨慎发表意见和建议,共亲自出
席董事会 6 次,年度内委托出席 0 次;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1 次。
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各项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0 年 8 月 21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关于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2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
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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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 年 10 月 22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4、2020 年 12 月 11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
公司收购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和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
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核 2020 年
度审计计划,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安排,确保年报披露的充分、
及时和规范。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听取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发表审阅意见;审议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关注公司内控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审议 2020 年度内控评价调整工作方案;
审议风险控制矩阵;审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19 年度合同执行
及存档情况审计报告。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着责权利相统
一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薪酬与考核政策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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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建议。
3、作为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预算管
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积极关注
公司预算工作开展情况,审议津滨保(挂)2020-14 号地块项目
投资预算调整方案。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听取公
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投资等情况的介绍,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状况。除出
席公司董事会外,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动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对公司运营情况、内控
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运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献计献策,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
性。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0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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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财
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积
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
2020 年任期内,本人注重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的学习,加深了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以及独董权利义
务责任的认识和理解。此外,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
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报告期内,学习了证监
会新修订的《证券法》,参加了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主题
的网上培训,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0 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举行均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为本人
履职提供方便,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没有妨碍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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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任期内
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重任
和作用,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
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帮助公司更加稳健
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独立董事:张昆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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