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15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 1:00至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上 午9:15至下午3:00。 2.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 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 5.主持人:董事长夏仲昊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574,048,74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2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70,995,896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4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3,052,84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3,052,846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3,052,84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了 6 项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160,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4968%;反对2,867,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995%;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5.3842%;反对2,867,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93.931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6846%。 表决结果:通过。 2.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160,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4968%;反对2,867,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995%;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 同意164,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5.3842%;反对2,867,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93.9312%;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6846%。 表决结果:通过。 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543,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636%;反对2,484,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32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17.9374%;反对2,484,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81.3780%;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6846%。 表决结果:通过。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140,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4935%;反对2,886,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029%;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4.7497%;反对2,886,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94.5657%;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6846%。 表决结果:通过。 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1,439,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454%;反对2,609,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5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14.5274%;反对2,609,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总数的85.47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001,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5 数的99.6433%;反对2,026,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530%;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5,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32.9355%;反对2,026,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总数的66.3799%;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股 ),占出席 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0.6846%。 表决结果: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作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亮、张悦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 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 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6 2.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