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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保基建: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03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1-36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2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
1:00至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2日上午
9:15至下午3:00。
    2.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
七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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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主持人:董事长夏仲昊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02,801,541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31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70,995,896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44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1,805,645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2.865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1,805,645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6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1,805,645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2.865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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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通过了 3 项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延长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2,235,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061%;反对565,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239,84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8.2211%;反对565,7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77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天津滨海新区天保小额贷款有限公
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239,84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8.2211%;反对565,7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77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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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31,239,84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8.2211%;反对565,7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77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提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为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70,995,896股,对本提案进
行回避表决。
    3.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
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239,84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8.2211%;反对565,7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77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239,84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总数的
98.2211%;反对565,7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77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提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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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70,995,896股,对本提案进
行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付玉静、彭体超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
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
效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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