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天 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董事长辞职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长夏仲昊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 申请,请求辞去其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 各相关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经核查,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 况一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夏仲昊先生辞去 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 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夏仲昊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独立董事:严建伟 于海生 张 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