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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保基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2022-10-10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



条目                  原内容                               新修订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划;                                 计划;
             ……                                 ……
            15、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5、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16、 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 持股计划;
         决权股份总数的 5%以上的股东的提         16、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案;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17、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定的其他事项,其中包括达到如下标
         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准的交易和担保行为(反担保除外)。
         的其他事项,其中包括达到如下标准的       ……
         交易和担保行为(反担保除外)。           审议的担保行为包括: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第三条       审议的担保行为包括: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
         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任何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担保;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3)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之三十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5)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联方提供的担保。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1
             股东大会的上述职权不得通过授     联方提供的担保;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股东大会的上述职权不得通过
         代为行使。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

                                              个人代为行使。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半数以上独   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
         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   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
         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
第八条
         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大会的,应当在做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    会的,应当在做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
         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    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
         理由并公告。                         说明理由并公告。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
                                              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
                                              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在股东大会决
         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
                                              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
         券交易所备案。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第十一                                        于 10%。
         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条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

         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 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
         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料。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通过:                               议通过:
             ……                                 ……
第六十
             3、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        3、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
 条
         算;                                 散和清算;
             ……                                 ……


                                     2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
           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                                 ……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
           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   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
  第六十   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   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
   二条    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   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
           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     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
           委托书、网络及其它方式表决情况的有   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它方式
           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20    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
           年。                                 期限不少于 10 年。

    除上述修订外,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

持不变。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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